1、大明鎮三姓莊村三組李國忠(黨員)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 2018年2月20日,李國忠伙同李某某、趙某、孫某某等人在大明鎮三姓莊村三組村民家進行賭博,被**機關當場查獲。2018年2月21日,寧城縣**局下達寧公(明)行罰決字[2018]327號決定書,作出對李國忠拘留十二日,并處罰款3000元,收繳賭資2890元的行政處罰。 2018年8月8日,經禁用詞語寧城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,給予李國忠同志黨內警告處分。 2、大明鎮城里村三組孫學文(黨員)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。 2018年2月20日,孫學文伙同李某某、趙某、李某某等9人在大明鎮三姓莊村三組村民家賭博,被**機關當場查獲。2018年2月21日,寧城縣**局下達寧公(明)行罰決字[2018]328號決定書,作出對孫學文拘留十二日,并處罰款3000元,收繳賭資6320元的行政處罰。 2018年8月8日,經禁用詞語寧城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,給予孫學文同志黨內警告處分。 3、大明鎮城后東村田海(黨員)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問題。 2018年5月21日23時許,田海酒后、無證駕駛未檢驗已達報廢標準的蒙DUM182號二輪摩托車沿寧城縣富平線由西向東行駛至6KM+100M處,與對向行駛的寧城縣汐子鎮人吳某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相撞。致兩車不同程度受損,田海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,經寧城縣醫院司法鑒定所鑒定,田海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53.2mg100ml。2018年7月11日,寧城縣人民法院判處田海犯危險駕駛罪,判處拘役二個月十五天,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(已繳納)。 2018年9月18日,經縣紀委常委會議研究,給予田海開除黨籍處分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