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是定額調整。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4元。 二是按照養老金水平調整。按照本人2019年12月基本養老金水平的1.8%增加,其中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以納入養老保險基金支付項目為準。 三是按照繳費年限調整。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(繳費年限包括按規定實行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以前的連續工齡,不滿1年的按1年調整)。調整不足15元的,按15元進行調整。 四是對高齡群體傾斜調整。截至2019年12月31日,年齡為70周歲的退休人員,每人每月增加30元;70周歲以上的退休人員,每增加一歲,養老金再增加3元。 五是企業退休軍轉干部按上述標準調整養老金后,低于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的,補齊到當地企業退休人員平均養老金水平。 退職人員退職生活費也進行調整。退職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4元;按照退職生活費水平1.8% 增加退職生活費;繳費年限每滿一年增加1元,調整不足15元的,按照15元進行調整。高齡群體和企業軍轉干部可執行退休人員傾斜調整政策。 |